她死了,冰冷冷地躺在病床之上,当在电视看的那一刻,我流泪了,为孕妇,为胎死腹中的婴儿,在痛恨她的男人的同时,我觉得医院在孕妇之死这个问题上有不可推卸的责任,因为医院没有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,我们试想一下,孕妇的男人不签字,为什么医院没有马上向其询问孕妇其他亲人的联系方式,只要能够联系到孕妇的一个亲人,父母、姐妹等,再通过电话让其同意动手术(用录音的方式采集取证,这也是合法的)。如果孕妇的男人拒绝回答或电话无法联系,为什么不能通过拔打110让警察协助处理?难道这样不可以吗?难道非得让孕妇那个所谓的丈夫签字不可吗(据最新消息,两人并未领取结婚证)???医院其实一直就是借着所谓的“签字程序”漠视生命医院其实一直因为即将是一次没有利益的手术,在充当“冷眼的旁观者”这就是导致孕妇死的主要原因之一,医院有不可推卸之责!!!
